■权威答疑
昨天下午,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标准的出台经过了精细测算。他说,这个标准不仅基本能排除高收入家庭投资性的购买,也符合中等收入家庭的实际。
根据2006年《广州年鉴》,2005年广州市中等偏上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为7.3万―12.2万元,若按10%左右的年收入增长率来测算,2008年,广州市中等偏上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应为9.7万―17万元,折算为税前收入为11万―19万元。20万元的收入线基本能符合当前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