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限价房的门槛为什么是家庭年收入20万元?限价房会不会让某些有能耐的人“优先购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昨天对此一一加以解释,并表示已制定多项政策,如再购商品房的限价房业主将被回购原物业等,防止限价房成“富人房”和“腐败房”。他还透露,有可能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限价房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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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下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文波表示,由于目前难以全面掌握市场反应和供求关系,限价房的建设规模和销售对象在政策试行期内不会一下子大规模铺开,以免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
黄文波说,限价房的管理原则是“长期政策、灵活措施”。他解释说,限价房是广州市多层次住房体系的组成部分,既有别于以政府主导为原则的住房保障政策,也有别于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其他商品住宅政策。
黄文波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行限价房政策应当坚持适度、合理干预的原则,在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较高、房价增长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应适当扩大限价房销售对象,增加限价房供应规模;反之则要加以控制。
黄文波说,“首次置业”是本次限价房销售标准的核心内容,因为首次置业是住房市场的刚性需求和有效需求,以之为销售对象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还有利于抑制投机性需求,规范市场秩序和抑制房价。
他介绍,因此《广州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只包含了原则性规定,而《关于2007年、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下称《标准》)则有可能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