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亓欣欣通讯员/谢强邓莉尹炜)记者昨日从海珠区获悉,该区在本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昨日下午,海珠区劳动保障局在江南大戏院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讲座,区内各单位的工作人员800多名到场参加。明日,海珠区劳动保障局还将在万国广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户外宣传咨询活动。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出台,海珠区劳动保障局就先行印制单行本派发到企业,同时送上自编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资料》。在针对用工量大、员工流动频繁的建筑工地、住宿业和餐饮业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中,该局告知用人单位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会加重违法运作的成本。同时,向用人单位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行本2万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1万份、劳动合同文本2万份、自编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资料》1万份。“签约行动”后,海珠区建筑工地、住宿业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都有了明显提高。
据悉,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主办劳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班44期,参加学习达4283人次,还先后组织了“雷霆行动”、“春风行动”、“红棉行动”、“金秋行动”、“金霆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妥善、审慎处理重大案件,今年1―11月份,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突发事件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3%、15%和31%。
据海珠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2007年7月至11月,海珠区每月新增失业人员均比上年同期下降,尚未发生失业人员激增的情况。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尚处于比较正常状态,未发现用人单位大批量突击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社会不和谐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