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玲)记者昨日从考试中心获悉,2008年高考普通类社会青年考生预报名时间与在校生一致,也为本月26日―29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本月28日―30日。非应届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凡常住户口在广东省的居民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得在省内借考。
据了解,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以报考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可在指定报名站或自行上网报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报名站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以及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
外省迁入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7年12月3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提交全户人员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必须具备在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经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批准。考试中心提醒考生,报考时,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生鉴定信息、高中毕业成绩及高考成绩信息等。考生应认真录入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纸质档案由报名学校建立并管理,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报名学校领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