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与蒙牛的合资合作才一年,便已“寿终”。昨日,蒙牛集团与达能集团联合发布声明称,由于双方在一些方面的外部合作条件尚不成熟,以及有关出资的先决条件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完成,双方同意终止合资项目。
目前正值达能与娃哈哈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之际,蒙牛与达能选择在这个时候提出“分手”,有业内人士指出,“达―娃”事件影响了双方继续合资合作下去的信心,达能可能日后将采取独资的形式在华发展。此前,法国达能集团全球总裁弗兰克・里布曾表示,将全面调整进入新兴市场的策略,并称达能在奶制品方面已足够强大,可以独立地进入新兴市场,不见得非要通过合资企业方式介入。
合资一年始觉“条件不成熟”
去年底,蒙牛与达能宣布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生产、研发、销售酸奶时,曾引起中外轰动,而业内外也均对这一桩“婚姻”寄予厚望。去年12月18日,蒙牛宣布将与达能在酸奶领域合作,于内蒙古、北京和马鞍山成立共3家合资公司,均由蒙牛集团持股51%,达能持股49%。据介绍,这些合资公司将全面管理达能在中国的酸奶研发、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并在酸奶新技术、新菌种的应用上实现与达能的全球领先水平同步。当时,达能亚太区总裁皮埃尔・科多克在一份声明中称,蒙牛在中国具有广泛的销售网络,达能在酸奶处理领域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优势,达能与蒙牛的合作将给双方带来绝好的机会。
然而,刚刚携手进入“婚姻”殿堂一年的蒙牛和达能,却经不起风雨的冲击,终于宣布解约“离婚”。昨日,达能方面向记者承认,去年蒙牛集团与达能集团签署的系列合资文件,已于12月18日起自动终止,而终止的原因是:“双方在一些方面的外部合作条件尚不成熟”,同时,“有关出资的先决条件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完成”。而蒙牛乳业也发布公告称,由于大环境因素影响,该公司与达能同意终止在内地生产和出售保鲜乳制品如酸奶的合资项目,但日后仍可合作。
“达―娃”阴影笼罩其它合资项目
对于双方解释的“离婚”理由,业内人士却不认同。
据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分析,今年以来,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合资纠纷闹得沸沸扬扬,而且并无休止。“达―娃”事件对达能与国内其它公司的合资都带来很大的阴影。他估计,蒙牛与达能的合资也一直笼罩在这种阴影里,双方对继续合资下去都没有了信心。此外,他认为,今年全球奶源、奶粉涨价对双方的合作也都有影响,蒙牛原本与达能合作“碧悠”的目的是打击光明,但“碧悠”归其生产、销售后,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且销售也不理想,赚不到钱,因此,双方觉得尽早结束合作可能更好。
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双方“自动终止”合约的原因是一些合资项目未获当地政府的批准。根据2006年12月18日,蒙牛公告的双方合资协议,合资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包括:合资合同和合资公司的章程细则获得中国审批机构的批准、合资公司获准签发营业执照并为经营各自业务取得全部必需的证照批文。但一年以来,部分合资企业的运作已经顺利展开,而3家预期的合资公司成立的相关程序并未完全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知情人士称,合资协议作为一个整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合资协议也难以生效。
据蒙牛方面称,终止合资项目对蒙牛影响不太大。根据蒙牛此前的说法,蒙牛集团的业务包括常温奶、酸奶、冰淇淋、乳饮料、奶粉等五大种类,而与法国达能公司的合资合作仅限于酸奶这一类。按照蒙牛集团公布的2006年度业绩,酸奶销售收入仅占蒙牛集团总收入的6.4%。
达能欲在华采取独资模式发展
今年以来,达能在中国与合资公司的纠纷连绵不断。在今次与蒙牛分手之前,达能今年还遭遇与光明提前解约分手,并完全从光明乳业中撤资撤股;达能与娃哈哈集团合资公司的纠纷,在国内外闹得沸沸扬扬,至今仍看不到解决的希望。王丁棉认为,经历今年的一系列事件,达能将会重新对中国市场进行评估,改变在华发展模式。
其实,进入中国二十年的达能,在经历早期以合资形式曲线扩张后,现时对在华策略也开始反思,并考虑将采取独资形式在中国发展。上个月,达能全球总裁里布曾对外表示,达能与娃哈哈事件改变了达能看待在新兴国家发展业务的方式,“一些达能足够强大的行业,例如乳品,达能可以独立地进入新兴市场,不一定要通过合资企业”。
对于与蒙牛的合资合作,此前里布也表示,由于与蒙牛合资尚未获中国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不排除将以独资形式处理与蒙牛关系的可能,“达能并不强求得到批准,与其为获取权益而陷入一场无休止的战争,不如收购上海地区一家奶制品厂的全部资产。”本报记者欧志葵